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如下: 在收款凭证的左上角 “借方科目”
·35·处应填写 “现金” 或者 “银行存款” 科目名称; 右上角应填写凭
证的编号, 如 “现收字 × 号”、 “银收字 × 号”; 摘要栏内应填写记
录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 “贷方科目” 栏应填写与 “ 现金” 或者
“银行存款” 收入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名称, 并在后面的 “明细分类
科目” 栏填写相应的明细分类科目名称 (二级科目直接写出名称、
三级科目名称要使用括号); “金额” 栏应填写贷方科目及其明细
分类科目对应的金额, 而 “ 合计” 栏的金额则是对应左上角 “ 借
方科目” 处 “现金” 或者 “银行存款” 科目的金额, 且合计金额
前面必须加写人民币符号 “ ¥ ”; “金额” 栏内空行的部分由右上
角到左下角划一条斜线表示注销; “账页” 栏应注明记入有关账簿
的页次, 以备查对, 但一般只是标注 “√” 符号, 表示已经登账,
主要是防止漏记账或重复记账现象发生; “附件” 栏反映收款凭证
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如果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在内, 则只按汇总表
张数计算。
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如下: 在付款凭证的左上角 “贷方科目”
处应填写 “现金” 或者 “银行存款” 科目名称; 右上角应填写凭
证的编号, 如 “现付字 × 号”、 “银付字 × 号”; 摘要栏内应填写记
录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 “借方科目” 栏应填写与 “ 现金” 或者
“银行存款” 付出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名称, 并在后面的 “明细分类
科目” 栏填写相应的明细分类科目名称 (二级科目直接写出名称、
三级科目名称要使用括号); “金额” 栏应填写借方科目及其明细
分类科目对应的金额, 而 “ 合计” 栏的金额则是对应左上角 “ 贷
方科目” 处 “现金” 或者 “银行存款” 科目的金额, 且合计金额
前面必须加写人民币符号 “ ¥ ”; “金额” 栏内空行的部分由右上
角到左下角划一条斜线表示注销; “账页” 栏应注明记入有关账簿
的页次, 以备查对, 但一般只是标注 “√” 符号, 表示已经登账,
主要是防止漏记账或重复记账现象发生; “附件” 栏反映收款凭证
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如果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在内, 则只按汇总表
张数计算。
·36·转账凭证与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在格式上的区别在于: 转账凭
证的左上角没有设置会计科目项目, 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会
计科目以及明细分类科目都要反映在 “会计科目”、 “明细分类科
目” 栏内; 借方科目应记金额在 “借方金额” 栏内填列、 贷方科
目应记金额在 “贷方金额” 栏内填列; “ 借方金额” 栏合计数与
“贷方金额” 栏合计数应该相等。 其他项目填列方法与收、 付款凭
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