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法》 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
约金: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
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
期限逐年递减。另一种是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
194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
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
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
算违约。
除这两种违约金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