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用饲料添加剂具有以下特点: 用量少, 效率高; 不能单独使
用, 因渔用饲料添加剂是配合饲料的核心部分, 属于微量的营养成
分, 是一种饲料半成品, 必须按用量先配制成顶混料后再添加到配
合饲料中, 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故绝不可单独使用; 因养殖池
水的浸溶作用, 渔用饲料添加剂粉粒要细, 组分要均匀, 抗水性能
好, 否则就会降低添加剂的有效性。
对渔用饲料添加剂的性能要求有: 长期使用或在使用期间对鱼
类不会产生任何毒害作用和不良影响; 必须具有确定的作用, 可产
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果; 在饲料和水生动物体内具有较好的
稳定性; 不影响鱼类对饲料的适口性和对饲料的消化吸收; 在鱼体
内的残留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不得影响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危害
人体健康; 水产品中所含的有毒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允许的
安全限度; 维生素、 激素、 酶等生物活性物质不得失效, 或超过有
效期限; 添加剂及其代谢产物对人和鱼不会致癌、 致突变和致畸,
对内外环境不能产生危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