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8日, 根据群众举报, 江苏锡山市工商局会同
洛社工商所, 在洛社江苏新苑集团公司复合肥厂内, 查获该厂加
工生产的假冒复合肥191吨, 案值达23.875万元。 该批复合肥的
外包装上冒用“上海振阳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复合肥厂
联合制造”、“上海市松江九亭开发区8号” 等厂名、 厂址, 还标
有“长征” 字样的注册商标及“太平洋保险公司质量保障”、“希
腊技术, 俄罗斯、 科威特原料生产” 等字样。 锡山市工商局对查
获的物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行政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