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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
    2020-03-31 信息编号:1117041 收藏

工作主要有组织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
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的
权利等,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
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
(市) 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规定,在被征
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
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
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农村房屋产权证
    农户在自己使用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子,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直接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同城市房屋一样,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
    03-31
  • 农村房屋买卖
    农户出售房屋,一般只能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出售给外村村民的,该村民必须首先在该房屋所在的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这是因为宅基地的分配是无偿的,具有福利性,目的是为了保证给...
    03-31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
    03-31
  •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宅基地的审批情况和结果应当公开、公平和公正。没有按照以上审批程序的,不得占地建房。另外,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宅基地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每个农户原则上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不能拥有两处以上...
    03-31
  • 将承包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后,能否反悔要求继续承包?
    答:原则上,承包方将承包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后,在承包期间不得再向发包方要求重新承包土地。因为要保证农村土地可以得到充分利用,承包地在收回后会马上发包给另一户农户,而原承包方交回后还想要回的话...
    03-31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该如何签订?
    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着原承包方与转包方的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利益,还会牵扯其他利益,必须予以重视。通常情况下,接受流转的农户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也会实际占有、使用...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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