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从某种朴素的或神秘的一元论到明确地认识到规范与自然规律二者之间的差别的批判的二元论,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中间步骤。绝大多数这些中间立场产生于认为,如果某项规范是社会约定的或人为
的,那么它就一定是完全任意性的这种曲解。为了理解柏拉图把所有中间阶段的成份结合在一起的立场,必须
考察这些中间立场中最重要的三种。它们是(1)生物自然主义;(2)伦理或法律的实证主义,以及(3)心
理或精神的自然主义。有趣的是,这些立场中的每一种都曾被用来为相互之间根本对立的伦理观点辩护;更为
特别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