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国籍的公民或同一国籍的公民在本
国以外的国家办理的结婚、复婚或离婚。
本书所指涉外婚姻是指狭义的涉外婚姻,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
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复婚或离婚。根据我
国法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国内公民同华侨,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之间的婚姻都属于涉外婚
姻。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
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
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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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实用知识问答与案例精析我国的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
(局)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处
理对外交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