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均应适用我国有关婚姻登记的条件和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在
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适当考虑外国人一方本国法的有
关规定,以免该项婚姻被外国法律认为无效。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国外结婚,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
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
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
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
法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