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主要是考核驾驶人的实际道路操作。
科目三考试的项目如下。
基本考试项目有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加减挡
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
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 10项。必考项目有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
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
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考试 ;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
于 20%的人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以及
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