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吗?
答:(1)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
同的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 限 和 无 固 定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6个月。
试用期约定:以完成一 定 工 作 任 务 为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或
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
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 仅 约 定 试 用 期 的, 该 试 用 期 期 限 认 定 为 劳 动 合 同
期限。
(2) 根据《 劳动合 同 法》第20 条 的 规 定,劳 动 者 在 试 用 期
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 工 资 的 80%, 并 不 得 低 于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最 低 工 资
标准。
(3) 用人单位需证 明 劳 动 者 确 实 不 符 合 他 们 的 录 用 条 件才可解除。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是无经济补偿金的。 但劳动
者在试用期内有权利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支 付 劳 动 报 酬,并 缴 纳 社
会保险。
法援提醒:试用期是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双 方 互 相 适 应 的
一个阶段,但劳动者仍然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