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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机构职责。
    2019-03-17 信息编号:809001 收藏
明确机构职责。 各试点区要成立以政府
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委、财政局、规划国土资源
局、法制办、档案局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
织实施登记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47
室设在区农委。 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日
常工作,具体负责登记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试
点镇、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协调、
组织参与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
  • 基本类型及其操作流程
    (一)家庭承包方式登记。各试点地区根据实际,严格依照《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流程图(试行)》的有关程序,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详见附件1)。(二)其他承包方式登记...
    03-17
  •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国土资源部门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03-17
  • 妥善解决突出问题。
    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
    03-17
  •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
    03-17
  • 科学选择试点范围。
    科学选择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各地实际,选择1~3个代表性强、领导重视、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的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可在若干乡(镇)或村开展先...
    03-17
  •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统筹指导登记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农村...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