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急性、亚急性期经过药物等一
系列合理有效的治疗,多数患者症状可以缓解。 症状缓解的具体
表现为:晨僵小于 15 分钟,无乏力,无关节肿痛,肌肉萎缩与关节
活动受限好转,血沉等实验检查指标降低或明显好转。 此时,在病
理学上也呈静止或缓慢进展状态。 但是,由于类风湿关节炎患者
虽然进入缓解期,其病理仍可能缓慢进展,因此仍有可能复发。 也
就是说,虽然患者缓解期症状减轻或消失了,但是患者体内的异常
免疫反应并没有完全得到根除,病理发展没有完全停止,只是药物
等治疗将它们抑制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不引起明显的临床症状
而已,如果不维持治疗,复发和加重的可能性依旧存在,最终可导
致或加重关节破坏、畸形及功能丧失。
鉴于上述情况,临床上症状缓解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也仍然
需要维持治疗,只是这个时期的治疗方案与急性期不大一样,具体
治疗方案还要根据急性期治疗情况来确定。 通常,可根据病情控
制的程度进一步将非甾体抗炎药减量,以 1 / 3 ~ 1 / 2 剂量维持,部
分患者甚至可停用。 同时,可在病情完全控制后 3 ~ 6 个月将改善
病情抗风湿药减量或将联合用药改为单用。 少数患者有可能在病
情完全缓解后 6 个月尝试停用改善病情抗风湿药,但应注意患者
的随诊,发现病情反复时再及时用药,既往的治疗用药仍然有效。
同时,这个时期的康复治疗十分关键,康复治疗对于关节功能的恢
复及预后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患者每日要定时做全身和局部相
结合的关节运动,并根据需要配合物理因子疗法。
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往往经过积极合理的治疗,大多能够得到
有效的控制,达到完全缓解,但是这时候千万不能放松治疗,缓解
后的巩固治疗仍然任务艰巨,不可掉以轻心。 换言之,类风湿关节
319炎的治疗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防止病情复发,原
则上不应停药,但也可依据病情逐渐减量维持治疗, 直至最终停
用。 对于最终停药时间,目前没有明确的限定,有观点主张终身用
药,也有观点认为可小剂量用药,维持 2 ~ 3 年。 这方面的问题还
有待于进一步的临床观察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