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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法律 责任?
    2023-12-07 信息编号:1328031 收藏
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法规
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
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的 2 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
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
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
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符合以上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
续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
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