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
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在
中国,非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既有双方均无合法配偶的。也有
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
方又与他人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以夫妻
名义共同生活;另一种是姘居,即无夫妻名义的公开同居。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
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
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的规定:
134“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
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
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
依法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