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责任人的处罚年限
    2019-02-26 信息编号:764146 收藏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5 年内不
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
工作。
  • 犯罪分子支付了罚金就不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了么?
    答: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
    02-26
  • 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可被处以何种 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被处以如下处罚:1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02-26
  • 教唆犯教唆未遂,是否仍旧构成犯罪?
    答: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唆都是成功的,有的人虽然实施了教...
    02-26
  •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 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如下措施。(1)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
    02-26
  • 被胁迫参加犯罪,就不用处罚了么?
    答: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待胁从犯的态度是比对待从犯的态度缓和的。所谓胁从犯是指行为人不是主动...
    02-26
  • 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4职责。...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