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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2019-03-02 信息编号:778218 收藏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
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证明,一份证明的有效
期限一般为 30 天,最长不得超过 180 天。
纳税人应当在证明注明地开始生产、经营以前向当地税务
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证明和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纳税人在证
明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了提交以上证明、证件以外,还应当填
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 纳税人由于住所、经营地点变动
    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以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以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从注销税务登记之...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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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和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以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
    03-02
  • 怎样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
    03-02
  •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从扣缴税款义务发生之日起30天以...
    03-02
  •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者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当场通知其补...
    03-02
  •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
    应当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范围,注册资...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