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怎样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2019-03-02 信息编号:778650 收藏
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 但是,当申请
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应
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
人员了解情况。
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
据、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和设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合法性、适当
性进行全面的审查。
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7
天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
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从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
起 10 天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的,可以撤回,但是不得以同一基本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行政复
议。
  •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一、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
    03-02
  • 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是怎样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应当...
    03-02
  •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和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由于不可...
    03-02
  • 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而不予受理且申请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03-02
  • 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从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不...
    03-02
  • 怎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天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一、不属于行...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