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权利外,罪犯还应享有其他依法未被剥夺或者限制
的权利。《监狱法》其他相关条款对此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比
如:劳动的权利、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劳动
保护的权利、享有劳动保险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通信与会见亲
属的权利;接受奖励的权利;获得医疗保健的权利;接受教育的
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法定假日休息的权利;刑满释放后
依法获得安置或救济,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对未成年犯、
女犯、老弱病残罪犯、少数民族罪犯、外籍罪犯享有适当照顾的
权利;对监狱管理、教育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没有被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还享有选举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