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置身于监狱内,就必须接受惩罚,服从管理。服从管
理是罪犯适应监狱生活的基础和接受监狱教育改造的前提,只有
由强制服从管教转为自觉服从管教时,才有改恶从善、悔过自新、
改造成为新人的可能,否则,就谈不上改造,更谈不上改造好。
不履行守法守德义务要受到处罚和谴责,不履行服从监管的
义务同样要受到处罚,而且对具有《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所列
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是:殴打监管人员的;组织其他被监管
人破坏监管秩序的;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殴打、体
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因此,服从管理的
义务是非常严厉的要求,如果罪犯无视法律的要求,公然抗拒监
狱警察执行公务,拒不接受刑罚惩罚,必然受到国家法律的再次
处罚、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