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法院和司法部1953年
司行字317号文件的解释,计算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时,首先是从自己和对方分
别往上数到同源最近的直系血亲,然后双方再按一辈算一代的算法各自数到这
个同源最近的直系血亲,如果两边都为三代以内,则断定双方是三代之内旁
系血亲。如果其中一边超出三代,则予否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
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3)同源于祖
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007
结婚篇 ? 爱不需要理由,结婚需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