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无兽药经营
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用
于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
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
下罚款,货物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罚款;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
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
人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经营活动。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