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引进外来物种
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
的破坏。”本款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
我国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问题比较严重,全国各省、自治区和
直辖市均有外来入侵物种,外来入侵物种不仅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危
害,也对经济发展和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影响。环境保护部于 2003 年
和 2010 年颁布了两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项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散见于其他单行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主要在
于防治病虫害及与杂草检疫、保护人类健康等方面,没有充分包含对
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或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的相关内容。修法过程
中,有的意见提出,本法有必要规定防止引进物种等行为对生物多样
性造成破坏的内容,立法机关经研究,采纳了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