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农产品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农林牧副 > 农产品
    本法对于农村环境保护作出了怎样的规定?为什么?
    2019-03-17 信息编号:808711 收藏
答: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县、乡级人民
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
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村庄建设缺乏规划、
饮用水水体受污染以及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等。对此,有关方面非常
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
有《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等。其中,《村庄和集镇
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
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
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本条第 2 款明确规定,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
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就明确了具体担负起提
19高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水平的责任主体是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县、乡
两级政府更加接近基层、更加接地气,方便开展此项工作。关于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内容,2007 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农村
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列举了一些具体措施,包括切实保护好农村饮
用水源地、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
染、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防治农村
土壤污染、加强农村生态自然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等。本
款规定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 本法对于农业环境保护作出了怎样的规定?
    答: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
    03-17
  •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土壤保护作了怎样的规定?
    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32条规定:“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本条对土壤保护作出了规定。良好的土壤是农产品安全的首要保障,是人类健康...
    03-17
  •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31条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该条第1款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第2款、第3款分别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的两种形式,其中第2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
    03-17
  •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引进外来物种作出了怎样的规定?
    为什么要这么规定?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本款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我国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危...
    03-17
  •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怎样规定的?
    为什么要保护生物多样性?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开发利用自然15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
    03-17
  •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哪些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答: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所谓重点生态功能区,就是指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