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刑,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
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
一种肉刑。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
椓刑。 从宫刑在奴隶制五刑的排名看,宫
刑仅次于大辟,从侧面反映出宫刑残留着
古人对生殖器的崇拜。
宫刑的起源很早,学者们相信,至迟
到夏禹时代,宫刑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刑
罚。 据《 周礼》记载:“夏宫辟五百。”夏朝
的宫廷里有五百人施了宫刑,正说明宫刑
的技术 手 段 已 足 以 完 成 大 规 模 的 惩 罚。
北朝西魏在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 下
诏禁止宫刑:“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
刑。”北齐在天统五年(公元 569 年) 也诏
令废止宫刑:“应宫刑者普免为官口”。 隋
文帝杨坚,正式下诏将宫刑废除。 之后各
代的刑 律 中 亦 再 没 有 见 到 宫 刑, 直 至 明
朝,才有把在战争中俘虏的男童施加宫刑
后收入宫廷充当太监的记载,但也不是作
为正式的刑罚而出现的。
综上所述,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
以 前 就 已 出 现, 终 于 隋, 延 续 了 大 约
25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