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参加村民委员会吗?
他们与村民委员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在我国,因为工作需要,有一些机关、团体部队及一些企事业
单位,如政府的派出机构,某些乡、民族乡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
军的野战部队、边防部队,矿山、油田和其他一些与农村紧密联系
的企业、事业单位驻在农村。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这些单位和组织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
1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问答虽然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
单位(以下简称驻村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但因其驻
在农村,难免与村民委员会、村民有所关联,产生各种类型的社会
关系。 为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对如何处理驻村单位
及其人员与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关系作了规定,即驻村单位及其人
员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同时,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驻村单
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具体地说:第一,驻村单位应当通
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驻村单位在所驻村工作、生活,应
当为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帮助。 积极参加
有关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等。 第二,驻村单位及其人员必须遵守其驻在村的有关村规
民约。 村规民约是一个村的村民根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
策的规定,就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共同制定的自我
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
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开展自治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手段,是在我
国农村基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的重要保证。 全体村民都必须共同遵守村规民约。 驻村单位及
其人员也应当遵守。 因为,他们虽然不属于本村的村民,也不参加
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但由于该单位驻在农村,其活动与该村
利益相关,如果他们不遵守驻在村的有关村规民约,则可能损害村
民的利益,影响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因此,驻在农村的机关、团
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有关
村规民约。 这里规定的遵守“有关村规民约”,并不是所有的村规
民约都需要遵守。 因为有些村规民约与驻在单位没有直接关系,
如村里对村干部的要求、村级组织的相互关系、村集体经济的管理
等,所以规定驻在单位的人员只需要遵守与他们有关的那部分村
第六章 村民自治中的其他问题 189规民约即可。 第三,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
讨论和处理同驻村单位有关的问题时,应当与他们进行协商。 应
当邀请驻在单位派代表出席有关会议,尊重有关单位的意见,做到
“协商解决”问题,尊重双方意愿,维护双方利益。 村民委员会还应
当支持驻村单位的工作,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双方要
友好相处,团结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