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 ,
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
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
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
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
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
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
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
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
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
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