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这种 情 况 下,与 用 人 单 位 之 间 建 立 的 是 事 实 劳 动
关系,如果要充 分 保 障 你 的 合 法 权 利,要 想 办 法 取 得 并 妥 善
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的从哪一天开始上班、
干什么工作的 书 面 证 明;请 同 事 出 具 从 哪 一 天 开 始 上 班、 干
什么工作 的 书 面 证 明; 用 人 单 位 发 的 上 岗 证、 出 入 证、 考 勤
卡、工资卡等证件;发工资 时 向 用 人 单 位 索 要 的 工 资 清 单(工
资清单上应有主管签字 或 者 单 位 印 章 认 可) ;报 销 凭 据、岗 位
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上岗工作时的
照片等;或者用 录 音 机 录 下 与 用 人 单 位 的 协 商 过 程; 并 且 注
意用书面形式记录下 该 单 位 的 名 称、法 人 代 表 的 姓 名 和 联 系
方式、从什么时 间 开 始 在 该 单 位 上 班、 每 天 的 工 作 内 容 和 工
作时间、一块工作的同事都有谁。
法援提醒:在用人单位 不 愿 意 和 劳 动 者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的
情况下,劳动者 要 知 道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如 何 保 护 自 己 的 权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