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是国债、 其他政府债券、 金
融债券和外汇, 目前主要是国债和外汇。 就国债而言, 中国人民银
行以买卖国债的形式吞吐基础货币, 调节商业银行的资金头寸, 进
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增减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第一批国债公
开市场操作是在 1996 年 4 月 9 日, 这 次 国 债 公 开 市 场 操 作 是 以
1996年财政部发行的无纸化短期国债为操作工具, 通过中国人民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室和各商业银行总行的联机网进行逐笔交易, 交
易风险由交易各方各自承担。 人民银行在国债市场进行国债买卖,
买卖的对象不是个人和企业、 事业单位, 而是国债一级交易商。 国
债一级交易商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的、 具有直接与中国人民银
行进行债券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
就外汇而言, 由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成立, 统一的外汇市场
已经形成, 外汇与人民币买卖的数额较大, 人民银行通过在银行间
外汇市场买卖外汇, 同样会起到吞吐基础货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