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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交通肇事罪?如何确定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标准和刑罚 适用?
    2024-04-09 信息编号:1339714 收藏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
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认定交通肇事罪,应注
意以下问题:
1. 本罪只能发生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的公路、水路运输和
城市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中的重
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只能定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
罪;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
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分别定重大责任事故罪、重
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2. 本罪的主体没有身份限制,可以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也可以
是非交通运输人员。
3. 客观方面本罪须符合两点:一是必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
违反了有关公路和水路运输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二是违章行为必须
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4. 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引起
上述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
免。如果是由于行为人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上述严重后
果的,只能按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5.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
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达到本罪
定罪标准的,定交通肇事罪;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
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
事罪的共犯论处。新版法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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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实务问答与案例精析
118
《刑法》第 133 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1)死亡 1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 3 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 2 人以
上或者重伤 5 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 6 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
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 60 万元以上的。
82 对于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的交通肇事如何定性?
所谓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内尚未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的交通。城市街道、国道、
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公路,以及已经开发并纳入公共交通管理范
围的内河航道、海运航道、湖泊等属于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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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问答
1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 8 条的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机
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失,构成犯罪的,则不定交通肇事罪,而应当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1.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
具进行生产、作业,因不服管理、违反生产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以及单
位主管人员指使、强令他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违章
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重
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2.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
具进行生产、作业,有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负责
劳动安全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员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
3.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
具进行非生产、作业活动致人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致
人重伤的,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致使交通工具严重毁坏的,以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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