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消费者在网站提交订单并付款
后,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就依法成立
了,卖家未按约定发货的,构成违约。根
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
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发货或者退还价款。
如果因网站提供卖家信息有误,导致消费
者无法索赔的,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
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因此,无
法联系卖家承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要求
网站加以赔偿。当然,网站可在承担责任
后,向卖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