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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人故意隐瞒身体状况的,保 险人还用承担责任吗?
    2020-09-14 信息编号:1156937 收藏
答: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的,保险人可以解约且不承担责任。根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投保
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
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
费。由此可见,我国立法对违反告知义务
归责原则采取了过错归责原则,即投保人
的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于故意
不如实告知的投保人,保险人可以采取解
除合同,并免负保险赔偿责任的救济措施。
当然,法律也规定了保险人可以放弃合同
的解除权,而是通过增收保费或改变保险
条件等方式变更保险合同,继续履行保险
合同。
  • 合同效力中止的,该如何恢复法 律效力?
    答: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采用分期支付的,投保人按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已到期的部分保费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
    09-14
  • 正式保单尚未签发时发生事故, 合同是否成立?
    答:正式保单签发之前,合同已成立。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办理保险的一般程序是,保险公司多以口头方式告知投保人保险相关事宜,投保人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投保单并签字,待保险公司核保通...
    09-14
  • 对争议条款有多种解释的,怎么 办?
    答: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可知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其格式条款一般由保险人单方面制定并反复适用,投保人在签订过程中只有接受与否的选择权。故在对部分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
    09-14
  • 保险合同可以再保险吗?
    答:保险合同可以依法进行再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是保险人在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基础上,将保险合同中所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以签订分...
    09-14
  • 什么是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宽限 期?
    答: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宽限期是指在人身保险单中保费支付方式采用分期支付时,首期保费支付后,部分保费到期没缴纳的,保险合同不能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失效。保险人给予投...
    09-14
  • 保险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 同?
    答: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二十四章买份保险———商业保险法律问答XINBIANCHANGYONGFALZHISHI1000WEN161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的...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