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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是怎么回事?
    2023-12-07 信息编号:1327771 收藏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
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
力。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
① 参见王全兴:《劳动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重印版,第143页。 但是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即使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金。53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负违约责任(处于
服务期、负有商业保密和竞业限制等义务的劳动者除外)。 另
外,劳动者 在 试 用 期 内 提 前 3 日 通 知 用 人 单 位 即 可 解 除 劳 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