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
方行政机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
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后来,南并
五岭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
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后陆续
分析出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
山等郡,增至四十余郡。
秦朝的郡设郡守(主持民政,对上承
受中央 命 令,对 下 督 责 所 属 各 县)、 郡 尉
(主持军事)、郡监(主持监察事务),郡守
下设郡丞,作为郡守的副职。 而秦朝首都
咸阳 及 其 附 近 关 中 平 原 则 由 内 史 直 接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