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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019-03-05
信息编号:78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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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了,我们就可以请求对
方支付任何损失吗?
答: 根据我国 《合同法》第 113 条的
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
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
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
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我国 《合同法》第 108 条规定
故意损坏约定交付的货物,是不是必须得等到交付期到来才能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答: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
03-05
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内容涉及到金钱债务或者劳务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但是在出现上述法定的三种情况下,实际继续履行已经不可能,因此只能基于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03-05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能够继续履行的,可以请求对方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损失。什么情况下,合同的违约方可以不必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答:我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了不得继续履行的情形:“当事人一方...
03-05
人民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
违约责任对方不履行合同,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03-05
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货物提存期间毁坏的风险由谁承担?答: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货物在被合法提存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消灭,合同已经终结。财产的所有权随提存被认定为转为债权人所有,我国《合同法》第103条规定:“...
03-05
一方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存货物后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由此可见,一方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存货物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嫁给收取货物的一方(债权人),提存期...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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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合同法》第 108 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人民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
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一方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存货物后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