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动为标的 ①的合同类型,最典型的有加
工承揽合同、建设承包合同、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居间合同
等。 接受劳务方应向提供劳务方支付报酬,这与劳动合同很相
似,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一方为
用人单位,一方为从属于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务合同的双方
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其可以都为自然人,也可以都为法人。
2. 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动合同中涉及社会保险问题
(过去曾经直接就叫劳动保险),劳动风险是由社会、用人单位、
劳动者三方共同承担的;而劳务合同中的风险则由提供劳务者
自行承担。
3. 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报酬在遵守国家最低工
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并由用人单
位向劳动者进行持续、定期的支付;劳务报酬则无国家强制性规
定,一般遵循商品定价规则,由成本加合法利润,一次性或分期
支付。
① 标的,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7 第一章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