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
协商,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可能采取的手段,如随时解除劳动合
同,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
院申请支付令等。如果经过协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支付了劳动报酬,这是最简捷、成本最低的办法。
(二)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
条第(五)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
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
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
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
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特别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无需经劳动
仲裁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而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者提出申
请时,应当说明劳动报酬的金额以及有关事实和证据。用人单
位在收到支付令 15 日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支付
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
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仍然有权采取55
劳动合同法问答
以上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