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停止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
竞业限制义务与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义务是相对
应的,劳动者不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可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支付竞
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劳动者须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
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 关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根据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判断。首先判断是否属于竞业限制的
范围,其次判断是否在竞业限制地域内,再者判断劳动者的行为
是否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经营同类
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
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2.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必须此前有约定。《劳动合同法》原
则上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服务期
和竞业限制属于例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违约金约定,
则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
则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劳动者侵犯了
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即使不承担违约金责任,如果经认定确实
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