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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有的同工同酬权利?
    2023-12-07 信息编号:1327994 收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120
劳动合同法问答
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
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确定。
对于什么是同工同酬,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劳动立法中也没有规定明确的认定标准。从本条的立法本意
看,这里的同工同酬强调的是对于被派遣劳动者不得歧视,即对
于在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岗位上工作、取得了相同劳
动成果的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向该
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与本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
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从文义上看,本条直接规定的是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
的义务,但是,由于劳动报酬的支付是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
对被派遣劳动者的直接义务,因此,本条规定也间接地规定了劳
务派遣单位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
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通过与用工单位在劳务
派遣协议中约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同
工同酬的权利,以及如实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用工单位按照劳
务派遣协议支付的劳动报酬等方式,履行以上义务。
本法之所以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
工同酬的权利,是因为在实践中,一些用工单位的被派遣劳动
者,尽管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在相同岗位上工作、取得了相
同劳动成果,但是却只能获得比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低得多
的工资。用工单位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
遣劳动者造成了歧视。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一些
用工单位,尤其是国有单位,员工工资保持在较高水平,而单位
希望降低人工成本,因此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因为被派遣
劳动者的法定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据《劳动法》规定,
这些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因此,被派遣劳动者的121
劳动合同法问答
工资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的工资实行的是不同的工资制度
及工资标准,为用工单位降低实际使用的劳动者工资提供了法
律依据。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防止用工单
位规避法律,本法作出了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