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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
    2019-01-21 信息编号:649053 收藏
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
并入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
挤占。
工伤保险基金中应当留有一定的风险储备金,一般不超过保险基金当年收
入总额的 5%,累计最多不得超过 10%,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同级企业临时垫支。
  • 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到境外定居的
    第三十条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到境外定居的,按照以下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供养直系亲属未满16周岁的,按照当年供养抚恤金标准计发至16周岁。(二)配偶或者其...
    01-21
  •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铁路企业工伤保险 的
    第二十九条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铁路企业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
    01-21
  •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
    第二十八条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3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
    01-21
  •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第二十七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252资的...
    01-21
  • 工伤伤残抚恤金由铁道部根据上年度全路企业职工平均工 资增长率
    第二十六条工伤伤残抚恤金由铁道部根据上年度全路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由铁道部每年公布。...
    01-21
  • 凡属职工因工死亡各铁路局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
    第二十五条凡属职工因工死亡,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部属总公司均应向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呈报书面工亡保险待遇申请报告及有关证实材料,经部审核批复后,发给亲属《工伤(亡)抚恤证》,并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