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湖北省法 律 责 任
    2019-01-21 信息编号:649316 收藏
第四十三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条例》有规定的,按《条例》的
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工伤保险费征缴规定的,按照《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
规定处罚。
由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基数不实而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
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差额。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采取违法手段,严重妨碍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
的,以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湖北省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告经办机构。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
    01-21
  •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九条省和市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任务:(一)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二)康复性治疗的确认;(三)劳动能力鉴定;(四)生活护理等级鉴定;(五)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六)疾病与...
    01-21
  • 湖北省工 伤 认 定
    第十三条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范围按《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
    01-21
  • 湖北省工伤保险基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的城区和省直管市应由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市(含自治州,下同)人民政府确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用人单位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01-21
  •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03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
    01-21
  • 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的
    第二十七条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按工程项目参加农民工工伤...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