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出监教育
    2019-03-23 信息编号:820693 收藏
对于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监狱应按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
工作规定》之要求,提前三个月对其集中进行出监教育。出监教
育的目的是:巩固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成果;检查罪犯在服刑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补课教育;对其进行
政策、前途教育,让其了解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政策,树立其
刑满释放后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开展多种类型的实用职业技能培
训,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能力。
  • 释放的概念
    释放,是指监狱对所关押的罪犯,依法解除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执法活动。一般来说,监狱的释放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刑期届满的罪犯。这类罪犯又包括了已服满原判刑期的罪犯、经过一次或数次减刑而...
    03-23
  • 减刑、假释
    (一)减刑减刑是对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的制度。1.减刑的条件减刑并...
    03-23
  • 假释
    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也是一种刑事奖励措施,它能在最大限...
    03-23
  • 假释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
    03-23
  • 假释的监督管理
    由于假释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并不能排除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刑罚的可能性,因此适用假释需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以便对被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改造。《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
    03-23
  • 假释的条件
    根据《刑法》规定,假释的条件是:(1)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只有在减刑以后的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才可以适用假释。(2)罪犯需要经过一定期限的服刑。因为,只有经...
    03-23
  • 会员类型:VIP会员
  • 信用等级:信用值:0
  • 联系电话:13840182966
  • 联系Q Q:117001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