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老李是一位离休老干部。2007 年,老李与自己的保姆小张相遇
相识,并生活在了一起,表面上小张是老李的保姆,实际上两人是
夫妻关系。2008 年,两人领取了结婚证。088 法律就是这么回事儿
然而,老人结婚后却不能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而是东躲西
藏,甚至和大儿子玩起了 “暗战”,老李跟大家开玩笑说,他在躲
“鬼子”。这个 “鬼子”不是别人,正是老李的大儿子。老李的大
儿子还撺掇着其他的子女一块来反对这事儿,说: “你们都小心
啊,我可无所谓,我有钱,你们到时候可就没遗产了。”这下 5 个
子女全都不乐意了,大儿子一看有人支持,就摆出一副一家之主
的架势,教训起了老父亲: “同居以后,你可以什么也不给她,她
也可以什么也不要,现在问题是你登记了,将来你不在的话,她
就以妻子身份继承了。” 到后来他干脆把父亲的工资卡、医疗证、
户口本全都给扣了。
面对父子之间的这场战争,老人该如何在法律上维权呢?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老年人再婚自由的问题。婚姻自由,是指每个人都有
对自己的婚姻依法自主决定,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的权利。婚姻
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再婚是老年人的合法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无权干涉。
《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
度; 结婚必须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规定,老年人的婚
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
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
而消除。
在本案中,儿子对老父再婚不仅极力反对,而且通过扣留父亲
的工资卡、医疗证、户口本来阻止父亲再婚,严重地侵犯了老人的
权益,不仅不符合社会道德要求,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老人有
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常见婚姻家庭纠纷 089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 2 条第 1 款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
度。
第 5 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
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 21 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
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 75 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
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
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 257 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提个醒
如果采用暴力,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等人身强制或者非
法拘禁的方法来阻止老年人再婚,那么可能涉嫌构成暴力干涉婚姻
自由罪或者是非法拘禁罪等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