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服务连锁店的修车师傅唐某,开着为客人刚修好
的轿车试车时,脚被刹车踏板卡住,错把油门当刹车,轿车
猛向前冲,接连撞上3辆电动车和一辆货车。事故造成2辆
电动车损坏,5人受伤。该店负责人王女士认为,唐某开这辆
轿车去买东西才出了车祸,责任主要在唐某身上,而且她出
于人道主义,已经到医院交了2000元医疗费,没有义务对其
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本案中,到底应由谁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主雇用活动中,致人
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雇主共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在
这起事故中,雇员唐某受雇于修车厂,并开给顾客修好的轿
车出去试车,属于职务行为,至于试车的范围,这是修车厂
内部管理的问题。在这起事故中,损害方的赔偿主要由雇主
承担,唐某负有连带责任。因此,伤者可以先与汽修公司和··· 17
第一部分 消费者权益篇
唐某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也可对修车厂和唐某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