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
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 致 意 见 后 再 变 更。 如 果 因 职 工 不 同 意
变动而在合同履行期 间 变 动 职 工 的 工 作 岗 位,甚 至 在 职 工 一
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定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
既侵犯职工合 法 权 益,也 是 一 种 违 约 行 为,企 业 应 负 违 约 责
任。 如果企业与职工就 变 更 劳 动 合 同 不 能 达 成 协 议,则 仍 应
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援提醒: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
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 以 直 接 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要求确认变更行为无效,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