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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不同。“包价旅游合同”中,旅行社将旅游产品的组成要素
    2023-12-11 信息编号:1329131 收藏
第 二 篇 旅 行 社 合 同 签 订 篇 065旅行社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百问答疑
价、统一收费,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不向游客列明每一项服务收费的单价标准。
“旅游代订合同”中,旅行社的收费包括2个部分,一是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合
同法》第398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
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二是旅行社的报酬,《合
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
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
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据此,需要明确的
是,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事由,导致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游客也需要向旅行
社支付相应的报酬,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5.安保义务不同。 “包价旅游合同”中,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较重,全面
负责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当中的安全保障,即使是在自由活动等时间
段,旅行社也要尽到必要的警示、告知义务。 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如果没有不可
抗力免责事由或是游客对于自身安全保障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 旅行社要承
担赔偿责任。 “旅游代订合同”中,旅行社仅处理相关委托事宜,委托事务完成
后合同结束,对于具体的旅游方式由游客自己安排。 因此,旅行社的安全保障
义务相对较低,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不为游客自行安排的旅游活动承担安全保
障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5条规定:“旅游经营者事先设计,并以确定的总价提供交通、住宿、游览等一
项或者多项服务,不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由旅游者自行安排游览行程的旅游
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
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游者在自行安排的
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请求旅游经营者、 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条链接
《旅游法》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
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
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
066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但是,由于公共交
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
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因旅行社的
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
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
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
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
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
定解决。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
人事务的合同。
第四百○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 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
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 二 篇 旅 行 社 合 同 签 订 篇 067旅行社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百问答疑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为,不得代理。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
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
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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