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应保留以下几种权力:事关区域、部门、单位的
重大决策权,直接下属和关键部门的人事任免权,监督和协调下属工作的
权力,直接下属的奖惩权。这些权力属于管理者职能工作范围内的权力,
不能对外授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力,可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
从实际工作上衡量,凡是过多分散管理者精力的事务工作,上下都需
支配或可分担的边际权力,以及因人因事而产生的机动权力等都可以考虑
下授,但要注意事情的“本末”、“轻重”、“缓急”程度和授权方法。
任何企业或组织都有自身的发展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绝不是管理者
个人所能完成的。管理者只有将组织的总目标进行必要的分解,由组织内
部的各个管理层及部门的所属成员各自分担一部分,并相应地赋予他们一
定的责任和权力,才能使下属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努力实现组织的总目
标。那么,管理者应该按照何种方法进行授权,才可以避免授权的盲目性
和授权失当的现象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