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种,具体是指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或者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理并
作出裁判的司法制度。 这项制度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
地审理税务行政案件,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当事人和其他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
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即原告是认为具体
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
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
诉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