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
    2019-03-02 信息编号:778672 收藏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税务行政诉讼活动,享
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与诉讼争议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
系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称
为上诉人、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
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
  •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税务行政诉讼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分为三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
    03-02
  •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适用税率、...
    03-02
  • 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诉讼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种,具体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
    03-02
  • 怎样履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03-02
  •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
    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对财产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退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解除对财产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或...
    03-02
  • 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决定撤销,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受上述限制。被申请...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