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人民法院怎样审理税务行政案件?
    2019-03-02 信息编号:778684 收藏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以后,经过审查,应当在 7 天以内立案
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应当从税务行政案件立案之日起 5 天以内,将起
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即税务机关)。 被告应当从收到起诉状副本
之日起 10 天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
料,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从收到答辩状之日起 5 天以
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
法院审理。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下列情况除
外: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
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以前,原告申
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
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申请保全证据,申请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回避,在开庭审理中进行辩论和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查阅并申请补正庭审笔录,对一审人...
    03-02
  • 纳税人等原告在税务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纳税人等原告享有的权利包括: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索取被告税务机关答辩状、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回避、同意或者不同意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撤...
    03-02
  • 共同诉讼人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原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第三人指与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税务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代理人...
    03-02
  •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告指
    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
    03-02
  • 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税务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与诉讼争议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
    03-02
  •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税务行政诉讼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分为三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