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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
    2019-03-02 信息编号:778686 收藏
以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适用
于本地区的地方性税收法规为依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税收规章。
  • 人民法院怎样审理税务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以后,经过审查,应当在7天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从税务行政案件立案之日起5天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即税务机关)。被告应当从...
    03-02
  • 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申请保全证据,申请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回避,在开庭审理中进行辩论和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查阅并申请补正庭审笔录,对一审人...
    03-02
  • 纳税人等原告在税务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纳税人等原告享有的权利包括: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索取被告税务机关答辩状、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回避、同意或者不同意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撤...
    03-02
  • 共同诉讼人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原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第三人指与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税务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代理人...
    03-02
  •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告指
    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
    03-02
  • 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税务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与诉讼争议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
    03-02